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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荣誉   上传时间:2024-04-30 08:53: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在存在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炳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有关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立信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企业来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都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下文),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信函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细的细节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3年5月16日,欧盟正式对外公布了《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法令(Regulation[EU]2023/956)(以下简称CBMA)。CBAM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而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2023年6月,欧盟发布《过渡期内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细则草案》并征求意见。2023年8月,欧盟发布最终版《过渡期内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细则》,指出“CBAM过渡阶段将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持续到2025年底,在过渡期后,欧盟碳关税最终将于2026年起征收”。过渡期结束后,其范围或将扩大到更多涉及排放温室气体的上下游商品,基本上涵盖了目前绝大部分化工产品。未来进口商需于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上一自然年出口欧盟的商品排放量,计算应纳税碳排放量,并通过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支付碳关税,1张CBAM证书对应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应缴纳的CBAM证书数量应扣减出口所在地已履约的成本和欧盟碳市场对该行业给予免费配额对应的减免量。CBAM的推出迫使其他几个国家更加重视降碳,促进生产商改革创新,推动全球其他几个国家加快低碳转型步伐。对于我国而言,作为欧盟的主要进口国,CBAM将必然对我国产业体系带来一定影响。目前部分世界知名轮胎制造商(2022年前五大轮胎制造商)已经逐步提升了产品中可持续原材料的占比,并针对未来发展过程中产品的可持续性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以及分阶段实现轮胎由生物来源、可再生或可回收材料制造的目标。由此,国际轮胎行业对于上述材料的需求将在未来很长一段实际内保持着较快的增长。公司近年来投入大量的研发,成功开发了采用生物质(稻壳)代替天然气作为燃料、利用稻壳燃烧产生的稻壳灰作为硅基代替石英砂生产高分散二氧化硅的技术,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完全契合了下业对绿色材料的需求,使产品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目前在安徽公司实施的生物质(稻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所生产的稻壳灰高分散二氧化硅产品已经小批量进入国际市场。

  2021年2月20日,工业与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标准发布实施是落实《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目标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于2020年11月正式对外发布了《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根据指导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橡胶工业总量要保持平稳增长,但年均增长稍低于现有水平,继续稳固中国橡胶工业国际领先的规模影响力和出口份额,争取“十四五”末(2025年)进入橡胶工业强国中级阶段。轮胎行业方面,指导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绿色轮胎市场化率升至70%以上,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绿色轮胎的低阻力技术在经济性、安全性和有效节约能源方面表现优异,在新车配套和零售替换市场普及绿色轮胎是经济有效的节能减排手段,进而达到汽车节能环保的目的。在绿色轮胎的生产中采用高分散二氧化硅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并提高了燃油效率和安全性,其中在新能源车中节约了电能消耗,相同工况下,车辆具有更远的行驶里程。因此,对减少碳足迹和温室气体效应的日益关注正在推动轮胎生产中对二氧化硅的需求。作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高分散二氧化硅在橡胶产品中的用量将随着绿色轮胎产量的逐渐提高以及在轮胎胎面中使用比例的提高而不断攀升。

  2020年5月25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联合发布了新的轮胎标签法规Reg.(EU)2020/740,该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替代现行的Reg.(EC)1222/2009轮胎标签法。欧盟在制定EU2020/740时指出,运输部门能源消耗占欧盟总能源消耗的1/3,公路运输约占联盟总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2%。轮胎行驶过程中主要由于其滚动阻力,占车辆燃料消耗的20%~30%,因此,轮胎滚动阻力的降低将大大有助于公路运输的燃料效率,从而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有助于运输部门的脱碳。同时,随着轮胎制造技术的升级进步,有必要替换EC1222/2009(旧版轮胎标签法),且低燃油消耗轮胎节省的燃料费远远抵消购买新轮胎带来的成本增长,因此,新法案将C3轮胎纳入标签法强制性实施范围。因此,对比新旧二个版本的轮胎标签法,新版对标签的内容、范围及用途都做了更新和补充,对指标的规定更加趋严,此前一直放宽管制的商用车胎,此次也纳入管理。商用车胎的绿色化是未来的一个趋势,欧盟此次修订轮胎标签法,是对绿色轮胎专用材料高分散二氧化硅的逐步向商用胎渗透提供了良好的契机。2021年,印度道路运输和公路部发布了一项通知,对C1类(乘用车)、C2(轻型卡车)和C3类轮胎的滚动阻力、湿地抓地力和噪音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这项规定,印度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规定保持一致,新的法规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

  在二氧化硅其他应用领域:有机硅材料以其优异的性能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子电器、新能源、航空、航天等领域,当前我国已成为最大的有机硅生产国和消费国。未来受益于有机硅应用场景范围的不断拓展,2021-2025年我国聚硅氧烷年均消费增速有望达10.8%。沉淀法二氧化硅作为有机硅下游产品不可或缺的补强剂和粘接剂,高端产品作为国产替代材料之一,国产产品增速有望超过硅橡胶增速。二氧化硅作为牙膏摩擦剂和增稠剂,其与牙齿的耐磨系数较传统磷酸二氢钙、轻质碳酸钙、氧化铝等物质更为匹配,主要用在中高端牙膏中。根据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牙膏产量平均每年增速达3%,我们大家都认为随着我们国家牙膏产量增加,叠加二氧化硅摩擦剂渗透率逐渐提升,牙膏用二氧化硅市场有望迅速增加,中国橡胶统计年鉴预测2026年我国牙膏用二氧化硅需求约8亿元,结合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口腔护理应用的二氧化硅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

  国家从政策引导层面上加大了对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大目标提出,全力发展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2021年12月,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其中包含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三大类共300余种材料。2021年12月29日,工业与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定位中观层面,《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的总体发展趋势和15年远大目标。《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原材料工业进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更加严峻,机遇和挑战呈现许多新变化。从机遇看,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发挥,特别是新兴领域和消费升级对高端材料的需求,为原材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面对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强约束,碳达峰碳中和的硬任务,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新期盼,原材料工业绿色和安全发展的任务更紧迫。这些外部政策层面上的鼓励和支持与公司的发展的策略高度吻合,为公司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奠定了政策基础。

  公司主要是做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是全球主要的二氧化硅(白炭黑)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目前已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主要市场聚焦于橡胶工业领域中的高性能子午线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动物营养品用载体、牙膏行业及硅橡胶行业。

  公司主要采取“研、产、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做了全产业链布局,产品涵盖了二氧化硅及其原材料硅酸钠、硫酸及蒸汽、电力等。公司大力倡导循环经济,在国家提出“碳达峰”的背景下,利用制备硫酸的余热发电,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优化了资源利用效率,生产的全部过程中节约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公司成功开发了采用生物质(稻壳)代替天然气作为燃料、利用稻壳燃烧产生的稻壳灰作为硅基代替石英砂生产高分散二氧化硅的技术,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逐步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全产业链运营不仅有助于维护供应链的稳定并且各个生产环节能节约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设有无锡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以该平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依托,与科研机构、院校等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新型二氧化硅和二氧化硅创新应用的研究,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产品营销售卖主要按合同或订单形式执行,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包括长期供货合同及单次销售合同。公司发货时按具体订单或合同执行。公司销售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占比在85%以上。

  公司是世界上主要的二氧化硅生产商之一,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沉淀法二氧化硅生产商,是世界最大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二氧化硅制造商之一,是世界最大的动物营养品载体用二氧化硅生产商之一。公司产品的客户覆盖了橡胶工业领域中主要的国际轮胎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快速地发展的中国轮胎企业:世界上的排名前列的国际轮胎龙头公司以及国内主要的轮胎行业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是公司橡胶工业领域的主要客户;同时,世界主要的动物营养品龙头公司是公司动物营养品载体产品的主要客户。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035.79万元,同比增长3.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51.04万元,同比增长8.42%;

  重要子公司东沃化能实现净利润1,531.68万元;安徽阿喜(原安徽确成)实现净利润59.02万元,确成泰国净利润3,112.84万元,三明阿福净利润1,187.68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单位现在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阙伟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做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作出了2023年度的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贵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靖)》以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都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办理间接融资业务,授权董事会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预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范围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阙伟东先生办理具体授信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当具体担保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阙伟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包括其各分行和分支机构)申请使用不超过等值美元贰仟万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汇票承兑、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出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内容及担保方式以公司与花旗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综合授信内容如下:

  本议案提及的授信额度已全部包含在本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办理外汇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自有外汇资金的即期、远期、掉期及期权等衍生产品等业务,包括与银行签订结售汇等相关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循环额度不超过美元15,000万元。依据公司稳定和改善经营的需要,规避原材料、能源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掉期、期货、期权或者与之挂钩或相关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开仓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子公司确成硅(泰国)有限公司(QuechenSilica(Thailand)CompanyLimited)(“确成硅泰国“)拟向SIAMCOMMERCIALBANKPUBLICCOMPANYLIMITED(“汇商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2亿泰铢的融资授信,赞同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该授信业务做担保。本次确成硅泰国向汇商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已经包含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所授权的范围内。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梦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的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IPO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13点30分召开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都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技术探讨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经融业务);批发,零售:橡胶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蒸汽热的生产、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益凯董事兼总经理王正系公司现任董事王梦蛟关系密切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紧密的共同生活的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为关联方,据此,益凯为公司关联方。

  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生产运行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无法履约的风险较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二氧化硅(白炭黑)。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与益凯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足表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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